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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都市成华区中医医院关于调整住院预交金标准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5-06-26 09:06 本文来源: 办公室-秦涛

医院各科室:

     根据国家卫健委等六部门下发的《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国卫办财务发〔2025〕5号),以及国家卫健委财务司下发的《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指引》(国卫财务经办函〔2025〕34号)文件要求,通过对近三年出院患者自费金额分析,结合医院目前收取住院预交金的实际情况,经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,现对住院预交金做出如下调整:

病种类型

病人类型

建议预交金额

内科病种

城乡居民/城镇职工/省本级

500

异地

1000

自费

2000

 

外科病种

 

城乡居民/城镇职工/省本级

500

异地

1000

自费

2000

老年科病种

城乡居民/城镇职工/省本级

500

异地

1000

自费

2000

康复科病种

城乡居民/城镇职工/省本级

500

异地

1000

自费

20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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